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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户口迁移

时间:2013-05-15   来源:    阅读:

公民办理户口迁移本着以居住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的原则,坚持落户条件,实施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在户口迁移证件中不再加盖“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条形印章。

1、夫妻投靠落户。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社区、村(居)委会或单位同意落户证明。

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以及社区、村(居)委会或单位同意落户证明;父亲年满55周岁、母亲年满50周岁;父母有退休证的不受年龄限制。

3、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落户。父母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和父母或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已满18周岁未满20周岁的在校学生还需提供在读学校学籍证明)、社区、村(居)委会或单位同意落户证明。[投靠继父或继母需提供生父或生母《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或生父母死亡证明]。

4、干部、职工调动或录用落户。人事劳动部门、垂直管理部门的调动、录用批准通知或介绍信和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有家属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未成年子女)、居住情况证明以及社区、村(居)委会或单位同意落户证明。

5、建、购房屋迁移。持申请书、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身份证、迁入地派出所出具房屋所在地街道名称、门牌号码的证明、迁入地社区或村居委会同意落户证明、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6、大、中专生毕业迁移。 ①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持《户口迁移证》、《报到证》复印件、人事劳动部门证明介绍信、父亲或母亲,即原籍户口簿。 ②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持《户口迁移证》、《报到证》复印件、人事劳动部门介绍信复印件、就业单位同意落户证明、居住情况证明。

7、部队转业、退伍军人落户。①退伍军人应提供县安置办证明、父亲或母亲户口簿、单位、社区或村居委会证明。②部队转业的应提供县安置办或部队转业证明、县人事部、干部介绍信复印件、人事档案情况证明、工作单位证明、居住情况证明。

8、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落户。释放证明、本人父母或家属户口簿、单位、社区或村居委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