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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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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案例解读(四)

时间:2013-05-15   来源:    阅读:

十九条: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案 例:2012年8月13日,郑州的王女士在家做饭,在炒菜时不慎将油锅的油烧着,并贱在衣服上,一旁的丈夫李先生看到后连忙用盆接水,照着王女士身上泼去,不了火越少越大,火势沿着水油混合物在她身上蔓延,原本她可能只会烧伤手上的皮肤,但是由于丈夫的行为----她交代了性命。

身上着火时,一定要找准着火的原因,如果是油锅着火,切不可用水去扑救,那样只能“火上浇油”,使火越烧越旺。这时候除非你有干粉灭火器,或者一大堆黄沙----这两种家里最不可能有的东西,除此之外,最靠谱的办法,就是用一床厚重的棉花被----棉花被的意思是,妈妈或者姥姥用棉花做的被子,而不是超市里的卖的九孔或者七孔被,将你整个人盖住,采用隔绝空气的办法灭火。

二十条: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毛巾衣物堵塞门缝,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案 例:11月14日上午6点10分左右,位于上海中山西路的上海商学院发生火灾,面对大火的熏烤,四名女大学生选择从6层楼高的宿舍跳下,不幸全部身亡。火灾发生后,人们不得不为这四名花季少女的死感到不幸,但四名跳楼轻生的惨痛教训不得不引人深思。

然而分析最终原因,不得不为这四名女大学生感到一丝惋惜。如果学校安全教育到位,先逃出去呼救的两位女生就可以快速叫醒其他宿舍同学,又或者说四名女生能及时将阳台的杂货物清理,将通往阳台的门关闭,利用湿毛巾挡住门缝,阻止火势蔓延,等待消防官兵的救援,或许灾难就不会那么轻易的降临在她们的头上。在此,也再一次提醒广大群众:当逃生通道被切断且短时间内无人救援时,可采取寻找或创造避难场所、固守待援的办法。首先应关紧迎火的门窗,打开背火的门窗,用湿毛巾、湿布堵塞门缝或用水浸湿棉被蒙上门窗,然后不停用水淋透房间,防止烟火渗入,固守待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