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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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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治安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校园内治安案件、一般刑事案件,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分子。 二、负责对校园内的治安管理工作,维护学院教学、科研、生产、生活和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 三、负责院内各类大型庆典集会、文体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负责院内“三工”人员的登记,加强对重点人口的管理。 五、负责校园技术安全防范系统管理工作。 六、负责校园内经营秩序的管理监督工作。 七、负责校卫队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 八、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及车辆管理工作。 九、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治安科科长(副科长)岗位职责 一、带领全科同志认真贯彻执行学院各项管理制度,做好校园综合治理和消防、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 二、负责学院各类大型庆典集会、文体活动的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三、负责学院所属商业网点的治安管理工作。 四、负责学院重点要害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五、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及车辆管理工作。 六、协助地方公安机关查处校园内部治安案件,做好重点人员防控工作。 七、负责校卫队的管理、教育工作。 八、副科长协助科长工作,科长不在时代理科长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治安科治安外勤岗位职责 一、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做好治安管理工作,维护校园治安秩序。 二、做好治安基础工作,掌握学院内部学生、“三工”人员的基本情况,加强对重点人口的管理。 三、及时处理发生在学院内的治安纠纷和一般治安案件。 四、负责学院各类大型庆典集会、文体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重点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负责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校内交通秩序,做好校园内部交通设施的规划、安装、维护、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学院各类车辆的管理工作,规划校园内车辆的停放地点,对校内停放车辆进行登记,纠正乱停、乱放现象。 七、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安全防范。 八、及时掌握涉及安全、稳定等方面的信息动态,配合相关科室和有关部门处理不稳定因素和事件。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治安科消防专干岗位职责 一、负责学院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坚持每天巡查制度,加强防火安全检查,对于发现的隐患,及时通知并督促相关单位予以整改。 三、掌握各单位消防设施的配备情况,做好消防器材、设备检查更换工作,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况。 四、督促各单位确定义务消防员,并定期组织队员及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及灭火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五、负责临时用火审批及指导并督促、协调改扩建装修工程的消防申报备案工作。 六、负责防火要害部位的确定,建立安全防火工作档案,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 七、负责协调与上级消防机关的联络工作,协助并配合消防部门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