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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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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违规电器的危害

时间:2018-10-29   来源:    阅读:

2008年11月14日早晨6时10分左右,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一学生宿舍楼发生火灾,4名女生从6楼宿舍阳台跳下逃生,当场死亡,酿成近年来最为惨烈的校园事故。宿舍火灾初步判断缘起于寝室里使用“热得快”导致电器故障并将周围可燃物引燃。这给寝室安全管理特别是防火安全敲响了警钟。火灾都是因为个别学生使用违章用火用电器而引发,给其他住宿学生造成了重大影响。学生宿舍是一个集体场所,是一个人口密度极大的聚居地,任何一场火灾都可能造成重大后果,带来无可挽回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为了住宿同学的生命财产安全,宿舍内严禁使用违章电器、劣质电器、非安全电器器具、无3C认证产品及其他危害公共安全、不适宜在集体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为了让同学们更深刻认识到寝室防火安全的重要性,现把一些事例汇总起来,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警示。

一、寝室中违规用电物品尽毁

据《新闻晨报》报道,2006年11月29日上午11时20分许,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内一女生寝室突发火灾。室内物品几乎完全烧毁。所幸火灾并未造成人员伤亡。火灾原因疑与寝室内违规使用的电器有关,校方怀疑是拖线板或饮水机引发了火灾。

二、笔记本电脑爆炸,北师大宿舍起火女生身绑床单逃生

据《新京报》报道,2006年10月16日下午1时30分,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南院女生宿舍楼失火,五六名被困女生通过身绑床单逃下楼脱险。消防人员表示,起火原因为宿舍床铺上的一台笔记本电脑爆炸,随后将被褥引燃。

三、不关台灯,地大学生宿舍起火,四个床位烧毁两个

据《楚天都市报》报道,2006年10月8日上午九时,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北校区男生宿舍第22栋一寝室起火,校方保卫人员用灭火器及时扑救,四个床位烧毁了两个。起火时寝室里没人,台灯没有关闭,电线短路引发火灾。

四、插头未拔,宿舍电视爆炸起火

据《生活报》报道,2006年7月20日17时50分许,位于哈市南岗区学府路7号的一所学校的男生宿舍突然起火。原来该宿舍学生离校时未将电视插头拔下,导致电视短路爆炸起火,大火将宿舍内物品烧毁。

五、充电器未拔,中国传媒大学宿舍起火,一名女生险困屋内

据《京华时报》报道,2006年7月14日早晨,中国传媒大学中蓝大学生公寓一女生宿舍起火。起火时宿舍内一名女生被困屋内,女生说可能是对铺的一个充电器起火,该充电器已在插座上插了3天。

六、2003年11月24日凌晨,莫斯科时间2:50(北京时间7:50),莫斯科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六号学生楼失火。大火从203号宿舍烧起。这场大火是俄罗斯十年来最严重的一场火灾。消防局出动了50辆消防车,30辆救护车。直到凌晨5:45分,大火才被扑灭。经调查,失火原因是电线短路。这场火灾造成41名学生被烧死,100多人受伤,其中遇难的中国留学生11名。

七、2001年12月17日,四川大学一研究生宿舍发生火灾,失火原因为台灯使用时间过长引燃床单。

八、2002年11月6日,西安联合大学学生宿舍失火,原因为使用电炉做饭,明火点燃地上报纸造成火灾。

九、2003年2月11日,中央民族大学8号楼学生宿舍发生火灾,经调查为宿舍内私拉电线所致。

十、2003年6月28日,北京大学医学部学生公寓5号楼发生火灾,原因为长时间使用白炽灯将周围可燃物引燃。

十一、2003年9月12日,北京工商大学新宿舍楼三层女生宿舍发生火灾,从小商小贩处购得的劣质电池充电器成为罪魁祸首。

十二、2003年10月3日,北京交通大学学生宿舍发生火灾,是由于使用热得快烧水所致。

十三、2003年12月2日早上6时49分,北京交通大学18号楼6层一研究生宿舍发生火灾。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调度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迅速调动西直门、双榆树、府右街、亚运村4个消防中队,22部消防车赶赴现场。经过消防队员的奋力扑救,大火于7时42分被扑灭。起火原因是学生使用“热得快”将水烧干所致。据介绍,此次火灾共烧毁4张床、4床被褥和一些日用品等。

2008年5月6日下午,北京中央民族大学一栋学生公寓的一间宿舍发生火灾,上千名女生被及时疏散。据了解,事发时该宿舍无人。民大1号学生公寓6层601宿舍发生火灾,浓烟迅速顺楼道蔓延,少数女生发觉后,最先撤离到楼外。据学校宣传部透露,当时正值上课时间,部分学生并未回到宿舍,火灾发生时,立即引发楼道内的报警装置自动报警,校方随即报警。数分钟后,双榆树消防队的6辆消防车赶到。消防员强行打开601宿舍被锁的房门,展开扑救。此时,6层以上楼层均笼罩在浓烟中。多名学校保安挨宿舍敲门检查,与消防员一同疏散学生,学生从电梯和楼道分批有序撤离。目击者称,至少上千名学生被安全疏散。几分钟后,火势被迅速扑灭。火灾原因系宿舍内接线板电线路短路,引燃床头布帘所致。

学生公寓安全无小事,也许就在我们不经意使用违禁用品的那一刻,已经种下了安全因患的祸根,“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笔者综合整理出全国各高校火灾案例,旨在提醒同学们一定要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警钟长鸣。

(案例一)

2004年10月2日晚8时25分许,某高校一学生公寓301宿舍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致使配置给该宿舍使用的箱子架、物品柜等设施因火灾被损,另有价值5000余元的学生个人财物被烧毁。经查,这起火灾事故是有同学违反学生公寓管理制度在宿舍内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时而造成的(寝室当时无人)。具体原因是:插在主接线板的电热杯放在箱子架顶层,水烧干后自燃,并引燃临近的易燃品,如箱子架上所放的书籍、衣物、被子等,最终酿成火灾事故。

(案例二)

2002年1月4日晚9时许,某高校一公寓523宿舍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致使配置给该宿舍使用的长条桌、物品柜等设施因火灾被损,另有价值4000余元的学生个人财物被烧毁。经查,这起火灾事故是由于该宿舍两名同学将应急灯长时间充电(13个小时,寝室当时无人),使蓄电池过热,引燃桌下纸箱内的易燃物而造成火灾。

(案例三)

2001年11月3日下午,某高校一学生公寓504宿舍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致使配置给该宿舍使用的照明、床板、物品柜等设施因火灾被损,另有价值10000余元的学生个人财物被烧毁。该公寓住的全都是女生,火灾发生时该宿舍无人。经查,这起火灾事故是文学院01级两名女学生违反学生公寓管理制度,将烧水的“热得快”插在暖壶里烧水,人走时忘断电源以致酿成火灾。

(案例四)

2004年寒假刚开学不久,某高校体育学院02级的两名女生违反学生公寓管理规定,擅自在宿舍用酒精炉做饭。在添加酒精时发生意外燃爆,导致同宿舍的另一名同学烧成重伤,医疗费高达两万余元。这起事故给自己和他人精神和身体上造成很大的痛苦。

从上面的案例可以看出,多数大学生思想上忽视学校的防火安全制度,法律意识淡薄,造成了火灾事故,危害了公共安全。一个没有责任感的人是不可能有所作为的。上述案例中涉及到的违纪学生,均受到学校严厉的纪律处分。

所以请同学们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一定要引起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