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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
 

校卫队工作职责

校卫队工作职责

校卫队是履行校园治安保卫任务的自防自卫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院规章制度,秉公执法,防止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好校园秩序。

二、执行校门管理规定,履行校门守卫任务。认真查验出入校园的人员、车辆及其证件和手续,严格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

三、执行校园巡逻守护任务,及时发现和制止校园内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严格盘查校内各种可疑人员,清理进入校内各种商贩及闲散人员,清除非法张贴物,纠正违章车辆,检查各部位的值班情况,发现重大情况及时请示报告。

四、守护重点要害部位,防范盗窃、破坏案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案发现场,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和领导。

五、协助保卫处工作人员处理治安案件,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和事故处理。

六、维护学院内部大型集会、文体活动和重大外事活动的治安秩序。

七、承担校园内火灾、爆炸及其它自然灾害等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校卫队队长(政治指导员)岗位职责

校卫队队长(政治指导员)在治安科科长领导下工作,其岗位职责是:

一、负责校卫队行政管理,业务训练和政治学习,不断提高队员业务素质和依法执勤水平。

二、认真贯彻校卫队各项规章制度,检查、落实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负责校卫队业务训练,安排值班、执勤、巡逻,经常对校卫队各执勤点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负责队员的招聘、使用、辞退和工资请领发放、奖惩等工作。

五、负责校卫队日常管理,开展谈心活动,关心队员思想和生活。

六、制定校卫队工作计划、完善管理规定等书面材料。

七、在治安科领导安排下,协助有关部门完成临时工作任务。

八、保障校卫队各项任务的完成,做好工作总结,带领校卫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校卫队队员工作职责

校卫队队员在队长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其职责是:

一、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技能,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服务。

二、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严格执行保卫处有关规章制度,依章办事,坚持原则,树立良好形象,自觉接受师生监督。

三、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工作中认真负责,文明执勤,按时巡逻,熟悉巡逻区域内情况,掌握各主要部位的治安状况。

四、积极维护校园的治安秩序,勇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发现治安、刑事案件及时报告。

五、做好出入校园人员、车辆、物品的查验和登记工作。

六、熟悉各种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发现火情奋力扑救,并视情况及时报案。

七、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